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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长沙市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名)

发布时间:2021-10-13 19: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结构,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其中招聘全额事业编人员42名,招聘编外政府雇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全额事业编招聘岗位: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2、编外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18日后出生),需出具《家属随军报告表》及部队出具的干部本人服役情况的证明。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7、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8、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及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到2021年10月18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19、2020及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10、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长沙县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县2021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出现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1、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0月21日下午16:3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2、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1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8日9:00开始在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开考比例

  (1)编内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2)编外政府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5、注意事项

  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经体温检测正常、凭健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申论两科。

  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色谱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微生物检验)招聘岗位的考生,将在结构化面试前或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1、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色谱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微生物检验)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色谱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微生物检验)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色谱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微生物检验)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色谱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微生物检验)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考试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5、编内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6、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报考咨询

  (1)各招聘岗位咨询部门及电话: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2、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3)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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